近日《雙休游園留遺憾》報道中提到,偌大的一個玄武湖湖面上竟然沒有一條大點的船,而在解放門一處水汊里,倒是見到兩條已經很破敗但風 韻猶存的畫舫。報道見報后,記者昨收到來自南通的一封信,船主吳曉玲說記者 的這篇報道無意中勾起了她痛苦的回憶。
因為看好玄武湖水面得天獨厚的旅游資源,吳女士1995年底與玄武湖方面授 權的游覽部負責人許正龍簽訂一份承包協(xié)議,吳出資購進龍、鳳二只畫舫,在玄 武門—水寨—情侶園—太平門一線接待水上游客,承擔所有投資風險,玄武湖提 供湖面路線并收門票,并每年旱澇保收12萬元的管理費,合同期從1996年10月1日 到1999年12月31日。合同簽訂后,吳女士用4個月的時間投資38萬元,建成兩條雕 梁畫棟的龍鳳畫舫船,并且按合同規(guī)定的要求進行船體配置和內裝修,船的所有 安全指標都經過南京和南通兩地的港監(jiān)部門嚴格檢測。就在吳女士造碼頭準備運 營的時候,管理處的新任負責人卻通知她,南京港監(jiān)處不同意運營路線,吳又專 門請港監(jiān)部門的人來查看,港監(jiān)部門當場同意運營。玄武湖方面后又以合同簽訂 人調離為由說原合同不能生效,這兩條船就擱停在湖面上不能挪窩。為此吳女士 一家奔忙于南京南通兩地之間多次,玄武湖方面始終不給答復,至今6年過去了, 兩條畫舫在風雨中變得斑駁不堪,幾乎已經報廢。吳女士在電話中對記者說:“ 40萬扔下水,像做了一場噩夢。”
記者昨天帶著吳女士反映的情況找當年的有關負責人,原玄武湖分管此項工作的副主任陳叢平現(xiàn)已調任南京園林實業(yè)總公司,他的解釋是展覽部對外簽訂合同沒有得到園方授權。當時負責此項目的展覽部主任許正龍也已調離,而他對記 者說,公園對外的合作合同和協(xié)議都是授權展覽部簽的,不存在擅自簽約的問題, 此項目的所有手續(xù)都有園領導的批件。一位知情人說,新領導來了以后,聽說這 兩條船兩年就能收回40萬投資,對方一年能賺20萬,公園只能收十幾萬的管理費, 于是“擱一擱再說”,對方每次來的時候,都以“下周一辦公會上研究研究再說” ,于是一研究就是五年。公園辦公室的一位王姓主任昨天在接受記者詢問時,說 先匯報再給答復,而她匯報以后給記者的答復是:“領導已經換過幾任了,沒人 能說得清楚?!笨磥恚谛浜2吹倪@兩條船,背后的原因并不簡單。